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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人驾驭分级规范公示驾驭自动化将按6级区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11 15:59:04  阅读:8028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去年年底,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准备进行无人驾驶载人载物测试的车辆等候出发。新华社发

  原标题:驾驶自动化将按6级划分

  本报讯(实习记者杨天悦)近日,工信部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公示将截止到2020年4月9日,拟定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获准通过,也代表着中国将正式拥有自己的无人驾驶汽车分级标准。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基于驾驶自动化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根据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无设计运行条件限制,将驾驶自动化分成0至5级。在高级别的无人驾驶中,驾驶员的角色向乘客转变。

  其中,0级为应急辅助,车辆横向及纵向运动控制均由驾驶员完成。1级为部分驾驶辅助,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能够持续地执行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2级为组合驾驶辅助,除上述功能外,还具备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在0级至2级无人驾驶中,监测路况并做出反应的任务都由驾驶员和系统共同完成,并需要驾驶员接管动态驾驶任务。3级为有条件无人驾驶,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用户能够以适当的方式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4级高度无人驾驶和5级完全无人驾驶的驾驶自动化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内,能够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当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若乘客无响应,系统具备自动达到最小风险状态的能力。在4级和5级无人驾驶中,驾驶员完全转变为乘客的角色,车辆还可以不再装备驾驶座位。

  此外,0级至4级无人驾驶的设计运行条件均有限制,5级驾驶自动化排除商业和法规因素等限制外,在车辆可行驶环境下没有设计运行条件的限制。

  业内认为,对于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大规模应用落地而言,国家标准的出台是关键的前置条件,明确的分级标准将有助于促进各类无人驾驶汽车的量产与落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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