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腾讯和360软件的激烈争吵,用户获得了利益。通过双方彼此揭短,人们知道原来有不少“木马”正躲在电脑里偷偷干活,于是提高了保护隐私的意识和技能。古老的金科玉律得到验证──企业之间的竞争,让消费者(用户)获利。
但风云突变,腾讯打算把事情复杂化,把这场错综复杂的商业战火,燃烧到无辜的用户身上──它宣布,经过“非常艰难的决定”,要求用户要么卸载360,要么停用QQ。也就是说,很多用户长年辛苦积累和经营起来的人际网络,将面临不听腾讯的告诫便被停用的惩罚!很明显,腾讯此举是绑架了用户的人际网络,来迫使用户“交出”360软件。
这里简单介绍下QQ和360这两款软件,为我们的判断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前者为沟通工具,用户借用该工具与他人建立信息联络,其功能便利,是传统的电话簿、通讯录、手机和传真机加起来作业,都无法比拟的。日积月累,QQ承载着亲朋好友和生意伙伴的工作交流和感情倾诉,是IT时代人们真正意义的人际关系网,其中一个特点是单机无法独立运作,必须用户之间互动才能使用。尽管同类工具的替代品不少,但全部彻底迁移联系人并不容易(因为联系人未必人人都愿意更换工具);而360为杀毒软件,其中一个特点是单机使用。替代品多且更换容易(无需征求他人意见)。简单地说,放弃QQ比放弃360要难得多,前者如同把家里的抽水马桶换掉(自身麻烦不说,还影响楼下的邻居),后者如同更换一个咖啡杯。
所以,或许腾讯智囊团相信,用户多数会选择QQ,进而打击360软件的客户量。
表面看,企业有自主操作的权利,但这里面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不违背契约精神。毫无疑问,用户在安装QQ时并没有见到禁止使用360软件的条款,如今腾讯单方面新增此规定,显然违背了曾经对用户的承诺,于理于法均说不过去。大洋彼岸的一个事例是,微软公司从不宣布其他浏览器、输入法、杀毒、搜索等软件不能在它的操作系统上使用。要知道这些软件微软也在开发生产,是它的竞争对手。不能禁止这些软件在其系统上使用,皆因法律不允许。
本文不想探讨腾讯的行为是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但对用户构成歧视和增添了麻烦是不争的事实。很难想象,一个有着行业领军实力的企业,竟然草率对待自己的商业承诺。企业的合法性和核心理念,是契约精神。腾讯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应该知道:要么宣布破产,要么就该履行曾经对用户做出的承诺。
延伸观察不难发现,腾讯、360之争,战场是摆在了无数用户的电脑上。仿佛100多年前的日俄战争,战场是在中国国土上进行。此外,强迫用户卸载软件,和今天同样也是因为缺乏契约精神导致的强拆房屋,是否异曲同工呢?
在此笔者想正告腾讯的是,这场恶战的话语权和导向权不仅在于腾讯和360之间,用户捍卫自身权利的态度将会是一股决定性的力量。
作为我们用户,我认为不能坐视腾讯如此干涉我们的软件使用,如果今天我们保护不了一个杀毒软件,那么明天这样的恶性事件将层出不穷。面对腾讯“非常艰难的决定”,我们应该构筑起我们的防线了。(颜言,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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